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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一般为2至5年,主体结构终身保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
保修期的计算分别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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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交付之日起,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 1、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 2、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不低于8年; 3、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室内空调、热水器、冰箱、厨房电器等以产品说明书上规定的保修年限为准; 5、房屋建筑队地基和主体结构工程等为设计规划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社交付使用时,必须向购买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商社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必须明确记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证的质量等级、保证范围、保证期和保证机构等内容。房屋保修期从开发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个商品房时,其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承担保证。正常使用时,各部位、部件的保证内容和保证期为屋顶防水3年的墙面、厨房和厕所的地面、地下室、管道泄漏1年的墙面、天花板的抹灰层脱落1年的地面空鼓破裂,大面积出砂1年的门窗翘曲,金属零件破损和卫生器具1年的管道堵塞2个月的照明器具、电气开关6个月的供热冷冻系统和设备的保证期为供暖期或冷冻期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证期由供求双方自行约定。
商品房保修期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一般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一、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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