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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会无效的情形: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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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要员工签名单位盖章就生效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是指用人单位维持原劳动合同或对劳动者更有利的条件,但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明显对劳动者不利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要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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