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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至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的工资,由单位按被保险人原标准继续发放,不得减发,原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
非工伤医疗期的工资怎么计算: 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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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经济效益好的或差的,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下浮动5%。医疗期间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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