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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房屋的市场实际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购房款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取得房屋所...
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紧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潜力,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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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特别是福利性房屋都不愿意主张所有权,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价款补偿后再另行选择购买房屋。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离婚后房子如何处理,如何分割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上面只是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分割方法的简单解析。对于离婚后房子归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有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等等。因此,离婚房子归谁是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想要确定离婚后房子归谁,还是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离婚时,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首先,离婚只是判决另一方可以暂住至再婚,另一方并不享有该房的所有权; 二、如果另一方已经再婚,则无权再在该房居住; 三、“现在该房已买产权”是谁买的?因以前是单位的房屋,房改后,谁购买该房屋并办理产权证的,谁就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该房能否收归原主”原主是谁?是97年离婚的“一方”,还是房改后的房屋所有权人或是单位?如前所述,谁是房屋现在的所有权人,谁就有权利收回房屋; 五、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腾退房屋,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至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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