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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其三,若劳动者自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劳动纠纷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主张的赔偿金额如下:1、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自08年1月1日至08年4月1日,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2、如果约定的劳动期限到期合同自然终止的,公司不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如果提前终止合同的,也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至09年4月1日,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以前的工龄自08年1月1日起等于被清零了。
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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