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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下称《意见》)。文件提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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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同意后,也可以确权,但要先依法完善承包手续,再确权。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的承包地不纳入登记范围,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不作为农户承包地进行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户自发开垦的“四荒地”原则上不列入确权范围。经过村民小组会议一致同意后,也可以确权,但要先依法完善承包手续,再确权。经依法确认退耕还林的承包地不纳入登记范围,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不作为农户承包地进行确权。
(一)土地确认权整体确认家庭对于土地等资源资产,应着重抓住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证的非经营资产,着重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的经营资产,明确产权归属,将资产折扣股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二)实行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活跃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产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房产和动产,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集体成员权,明确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明确。稳定农户承包权是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执行到本集体组织的各农户。激活土地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依法将土地经营权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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