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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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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发布的确权政策来看,土地确权和土地调整并不冲突,但是不排除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为了控制“为了确权而拿地”的问题而实施确权期间不调地的相关政策。因此能不能分地确权还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但其实抛开上述“不得调地政策”这个问题来讲,农村无地人员要想按照家庭承包的方式重新分到土地其实也是挺难的。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影响:1.农村机动地越来越少;2.主动退出承包地的农户少,没有多余的承包地分配;3.二轮承包后需要分地的新增人口很多,能够分到地的概率小;4.重新分地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2/3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才行。而在现在实施的农村土地确权政策下,大家都知道拿到确权证的重要性以及今后还可以享受延长30年的承包新政策,那么你想要分地,别人也想,而能够分配的地太少,想分地的人又太多,一个村子里面复杂的人情关系自不用多说,能分到地实在是难。但是既然家庭承包方式难以承包到土地,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其实这次土地确权,虽然大头是家庭承包地的确权,但是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也是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的。而现在村里荒山、荒地、荒滩等土地也比较多,你不妨尝试下通过公开协商、拍卖等方式去承包下这些土地,其在承包年限上也不会很短,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另外,这些四荒地现在的用途在政策上是比较放开的,适合做的农业项目也更多,承包下了土地确到了权,一样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抵押等业务的。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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