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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理登记申请。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⑵权属审核。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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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户口如何处理,法律对此并没有做作出规定和。一般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会约定卖方在交付房屋前或者交付房屋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相关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一、房屋所有权证明;二、房屋测绘图(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三、房屋查档证明(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四、房地产评估报告;五、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六、房屋买卖合同;七、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8、买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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