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并非最终裁定结果,劳动者或单位均有权在拿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点在裁决书上最后一段都是有明确写明的。 2、如果双方均没有到法院起诉,那么在双方的起诉期都过了以后,裁决书就生效了,劳动者可以找仲裁员开具裁决书的生效证明,然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并没有固定的时间,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然后去查封,如果刚好查到银行账上有钱的话,那就最好了,直接从账上把钱划走给申请人,这样的程序是最快的,差不多在半个月到1个月就行了。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江苏省工伤假工资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40%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6、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1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