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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
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无私有住房,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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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3、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4、此外,新就业人员石家庄廉租房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廉租房,也要符合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核申请时间为:年4月2日至年4月17日注意事项(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二)住房保障资格于2017年4月1日之前申请的,单身申请人不核算父母房产。(3)房屋保障资质在2017年4月1日后(含)申请办理的,收入定义标准调整为家庭月均不超过2744元(含)。(四)申请审查家庭申请地变更的,向原申请地街道事务所发行转出证明书。(五)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六)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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