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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到不保修问题进行维权的同时要厘清“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以便于更好地维权:人们在购物时,时常会遇到商家“包修”或“保修”的承诺,可...
消费者遇到不保修问题进行维权的同时要厘清“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以便于更好地维权:人们在购物时,时常会遇到商家“包修”或“保修”的承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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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到不保修问题进行维权的同时要厘清“保修"和“包修”的区别,以便于更好地维权:人们在购物时,时常会遇到商家“包修”或“保修”的承诺,可是由于很多人不清楚二者之间的区别,时常会产生误解,进而造成消费纠纷。“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指的是“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国家鼓励企业作出高于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承诺,延长其商品“包修”期。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提供免费维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则是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的承诺,指的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即材料费。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保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修理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保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你朋友李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三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三包”产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电脑公司的库存和市场上已无相同型号的电脑,已经不可能为李先生更换电脑。因此,电脑公司应当承担无条件的退货责任。而且,你的朋友李先生也可以要求电脑公司承担修理、退货的运输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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