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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 2、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用核定征收的情形下...
1.依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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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用核定征收的情形下,可以据此办理扣除。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是的。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通过“阴阳合同”少缴纳税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签订阴阳合同确实可以给当事人带来不正当利益,但这是违规行为。这种掩盖不正当目的的做法隐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双方都要承担逃税责任,其中不知道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避税是违法的,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以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数额到了一定程度要受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作为纳税人,逃避纳税额大,占纳税额的10%以上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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