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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 2、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用核定征收的情形下...
纳税的主体应当是卖方,卖方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纳税。纳税后,买方再次出售房屋再次出售房屋时,可以在未经批准征收的情况下相应扣除。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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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阴阳合同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税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为了避税而签订的阴阳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合同中故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的条款无效。
1.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不需要批准或备案,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些法院的判例以后期合同为准。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如果备案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合同有违法利益,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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