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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1、被害人没有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因此,退休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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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1.是否计算误工费的前提是原告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动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2.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女职工为55岁或50岁,这并不表明退休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则不合理。 3.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劳动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在劳动法上的体现。在城镇,退休职工受返聘的现象并不鲜见;在广大农村,很多老年人还在继续劳动。因此,只要存在收入减损,均可以主张误工费。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酌情计算误工费。
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2、只要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在上班,有经济收入,就可以在赔偿时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实际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工资并不会扣发或全部扣发,对其来讲,不存在或者不存在全部的误工损失,没有必要赔偿误工费或只赔偿扣发部分的损失,这与侵权法填补损失的功能相符。退休职工不需要上班也会发退休金,故不存在实际损失,也就不存在误工费。 3、非退休职工没有退休金的超过60岁的老人有无误工费一说?一般也没有。误工费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人来说的,不管其有无工作。我国一般把60岁(不分男女)退休年龄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界限(侵权造成残疾和死亡案中也把此年龄作为被抚养成年人获取抚养费的年龄界限),故超过60岁一般没有误工费。如60多岁的老人确有证据证明还在工作(很多农民工是这样的),则要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在数额上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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