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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个距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维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在公路两侧控制...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方法。拆迁补偿政策由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需要了解的,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或住房管理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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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边沟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现在要看看你所在的公路等级是什么样的,如果以前你房屋所在地没有违反《公路管理条例》那么现在公路扩建到离你家不到3米的地方,你就不属于侵占公路用地,交通局如需要你进行拆迁退出现在的公路用地范围就需要向你进行拆迁补偿。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要看该公路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有不同的限定距离。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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