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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
北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具体地址可登录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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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外国人在北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1。申请人应出示户籍簿、身份证、暂住证、住房合同和劳动合同。2、工作稳定。3、收入标准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两个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1500元。4、无住房申请人、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城市家庭(住房补贴能力-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转租、转租或者转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 (三)擅自破坏或者装修租赁公共租赁房屋,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从事公共租赁住房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承租人拒绝返还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返还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安全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北京公租房,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前往街道办,或者居住地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居住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北京市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公租房申请即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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