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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
一、哪些房子不能出租?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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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不能出租的房屋包括: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有七类是不能出租的房屋: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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