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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从效力上说,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无此效力。 第二点是从功能上说,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则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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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第一点从效力上说,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无此效力。 第二点是从功能上说,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则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 第三点是从性质上说,定金的交付产生一个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与主合同是两个合同,而预付款的交付属于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合同。
定金不同于预付款、违约金。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首先,预付款的交付是属于履行债务的行为,没有担保的作用,而定金的交付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而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 2、其次,当事人违约时,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的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后,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支付后,无论哪一方违约,均不得作为制裁性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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