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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障员工,要求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
1、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不想离职的,可通过劳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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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买社保,未把劳动合同交给你们,也不给足加班费都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解除合同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可以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会保险费(或支付补偿费),依法维权。
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可以先到当地劳动保障局咨询政策,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大队咨询也行,如果企业很过分,可以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缴纳社保,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2、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其参保社保或以双倍月工资补偿,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又不以双倍月工资补偿的,员工可以到企业经营管辖地社保局、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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