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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紧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潜力,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离婚时...
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房屋的市场实际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该房产时所付出的购房款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取得房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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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特别是福利性房屋都不愿意主张所有权,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价款补偿后再另行选择购买房屋。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离婚后房子如何处理,如何分割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上面只是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分割方法的简单解析。对于离婚后房子归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有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等等。因此,离婚房子归谁是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想要确定离婚后房子归谁,还是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公民当然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主张问题是法院会不会支持。 比如这个提问就是这样的。 男方当然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但是法院不会支持。 这是因为: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而如女方拒绝探视没有构成以上法定条件所以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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