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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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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3、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 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并且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没有自己的章程,它的行为由公司章程规范。 4.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公司要设立分公司,必须要证明自己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能力。因此必须要提交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分公司的营业场所是其公司拨付使用,则应提交公司的拨付使用证明及公司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若公司用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交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若经营场所是分公司租赁的,则应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7.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8.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件; 9.其他有关文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委托或者代表证明;3、发起人的身份证明;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5、公司住所证明;6、公司章程;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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