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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3天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旷工达到三日以上,视为员工自离”,该项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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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与用人单位提出,而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相关的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为准,在现实中一般劳动者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就可以视为自离,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要跟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应该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 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2、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仅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未就旷工天数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您所在的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则您所在公司可以据此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中有关旷工天数的认定,仅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所体现,该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不具有普遍性,您所在用人单位如果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则不能适用该条之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尚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严重违反程度,单位无权开除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单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除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之外,还应当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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