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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的劳动关系认定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在原条件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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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王晔,熊立民两位律师: 虽然有工资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等政策,但是我认为在公司A会比较有发展,所以我自己倾向于留在公司A。当然了,也许从公司的角度也算是为员工考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同时也会有些同事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我想知道的就是不谈理,只是从法的角度看,如果我坚持留在A公司,但是公司明确拒绝此要求,我是否能拿到N+1。另外,还有一种在劳资纠纷中经常会碰到的状况,如果我坚持留在公司A,公司答应了,但是更换了工作岗位,比如从部门经理更换为杂物型职员,当然薪水也是大幅降低。公司的目的就是逼我自己提出辞职,从而不用支付N+1的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违法?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讨薪被公司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是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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