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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超过诉讼标的申请解除可以,在进行财产保全的时候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金额是有规定的,一般会多余欠款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欠款金额太多,否则也...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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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解除超过的部分,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异议来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此外,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还有: 1、其他保全错误的情形。比如所保全的财产非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这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法院应当准许。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财产保全是为了便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既然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了。当然,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被部分驳回,部分获得了支持,那么,解除保全的范围也就应当是被驳回的部分。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实务中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比如,最常见的是申请人已经撤诉,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却没有申请解封,在此情形,法院就应当主动解除查封,以免给被申请人的权利造成损害。
可以,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后作出判决前着段时间,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的解除 1、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财产保全自然解除。 2、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发生变化。 3、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4、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 也就是说一般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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