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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对可能因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在判决前依照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房屋采取诉...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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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会保全房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据此,起诉中,一旦出现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就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起诉离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只有当事人在离婚前或者诉讼活动进行中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这些行为的时候才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被告人转移、变卖、隐藏财产,使欲起诉的人遭受损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在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必须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会赔偿因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 诉诉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如果诉讼保全错误,将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按目前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法院采取诉前保全,以防止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带来损害,同时也减少法院的麻烦。 财产保全分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被告人转移、变卖、隐藏财产,使欲起诉的人遭受损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在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必须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会赔偿因保全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 诉诉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财产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如果诉讼保全错误,将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按目前的司法实践,很少有法院采取诉前保全,以防止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带来损害,同时也减少法院的麻烦。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2、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以及两者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担保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交由法院收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设置担保或无被执法部门查封。 (4)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材料。 3、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费用: 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及其负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该办法第三章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的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该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即申请人可以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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