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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故农村私房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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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买房人非本生产队村民,你朋友完全可以要回房产!第一,农村的房产是禁止出卖的,法律只允许农村房屋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第二,房产买卖成立是以过户登记为准,不登记则不发生效力. 你朋友父亲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有返还价款的义务,可能还要赔偿人家的损失,具体损失多少看法院判决.
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说,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买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合同内容损害他人或集体的合法权益;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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