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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含三年)和拘役刑都属于“短刑犯”。其中,拘役的刑期是一至六个月。r凡是犯罪情节和犯罪性质较轻的,都是处以三年以下...
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根据刑期的长短,分为短期徒刑、中期徒刑和长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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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减刑条件的,还是可以减刑的。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3、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几个问题的解释,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处理以下事项:(一)死刑罪犯的遗书和遗言记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庭委托等内容的,遗书和遗言记录应当交给家属,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遗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死刑罪犯的尸体或骨灰的处理应记录在卷中;对外国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应当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期限,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执行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后,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按照有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卫生部 民政部关于使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死刑犯的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以使用:1、无人接受或者家属拒绝接受。;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3、家属同意使用的。
八、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的义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机关批准前经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受正当理由的限制】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指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合法的住所、非户口所在地的原住所】;a.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b.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监视居住是由检察院、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通信:a.不包括聘请的律师[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经过批准];b.不包括共住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刑事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形严重”是指:①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②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③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④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⑤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⑥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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