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
1、我国《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前提是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建议你书面提出辞职从法律上讲较为有利。至于辞职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因为工作不负责任,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按制度或者工资分配办法规定取消其职务津贴,是依法行驶管理权,符合法律规定。职工因此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必须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即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要求补偿两个月工资于法无据,属于无理要求,可以不予理会。职工不予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其它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立即离职的,是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职工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1、我国《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前提是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建议你书面提出辞职从法律上讲较为有利。至于辞职的理由可以是多方面的,最好能找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的地方。你可以熟悉一下《劳动法》和重温一下劳动合同。2、相比之下,书面辞职比违反劳动纪律等待单位开除要好。如能找到对方违法或违约之处,再提出辞职较为有利;实在找不到对方违约的地方,也可直接辞职。3、没有理由地解除合同应承担相识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普遍的规律。如想尽量少地承担责任,一是可通过协商争取;二是如单位考虑仲裁和诉讼成本以及你的支付能力也有可能放弃追究,这是对你最有利的,你可创造条件争取达到目的,当然也同样有风险,风险不可避免。
工伤赔偿的很多费用都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要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必须解除劳动合同。1-5级伤残等级的,还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计算工伤保险待遇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要以解除劳动合同上年度的社平工资为计算基数,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确定这个计算的基数。所以,6-10级的劳动者要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就必须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