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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有些复杂。1、如果你的爷爷在你爸爸妈妈结婚时,将他的房子给了你爸爸和妈妈,虽然没有过户,但必须要有公证手续,那回迁的房子属于你爸爸妈...
你爷爷的遗嘱是部分有效的,因为他处分了你奶奶的部分,但你奶奶又立遗嘱将她的部分给你,这样又弥补了爷爷遗嘱的不足.所以房子40%可以作为遗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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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产权登记为你爷爷的名下,该房屋产权应该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继承,需将该房屋产权的50%归你奶奶,余下的50%产权,由你奶奶及其子女按份继承。即由你爸、叔叔和你奶奶各分50%中的3分之一。如果你奶奶也过世,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即该房屋由你爸爸和叔叔各继承50%产权。
房产是否能认定是你父亲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取得该房时,你父母的婚姻状态,是否是婚姻存续期间,另外,你爷爷赠与你父亲时,是赠与你父亲个人,还是他们夫妻二人,如果未明确说明,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房,为你父母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再说分配问题,你父亲死亡后,该房应当有你母亲一半,另外一半,作为遗产,在你父亲无遗嘱的情形下,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另有约定除外。
如果你爷爷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你爷爷的房子应该由你爸爸(你爸爸去世,他应该得的份额由你享有)、你叔叔(你叔叔应继承的那份由你婶婶和哥哥享有)继承,如果你婶婶和哥哥放弃他们应该享有的份额的话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房子才可以归你自己继承并且可以把房产证办理到你名下,如果他们不放弃自己应该享有的份额的话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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