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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
1、分公司如果是不同于(总)公司的市场主体,那么(总)公司中标,分公司不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履约,《政府采购法》第46条规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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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具有签订合同的主要地位,即分公司可以持有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与自己签订合同。
这种情况合法。从公司法上讲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实质是一体的。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这里的总公司就是公司法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能独立的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所以以总公司的名义与你签订合同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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