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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经工伤认定与鉴定为工伤十级,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个月本人工资...
补偿范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计算方式上面已经回答,补充一下没有回答的问题: 1.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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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工伤十级的主要补偿是: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关系解除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本人工资为计算标准,在本人工资不足受伤时深圳市平均工资的60%时,按深圳市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算。 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九个月。离职时,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此两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则由公司支付。离职时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此项,由公司支付。另外,住院期间伙食补贴,由社保支付,护理费由公司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由保险基金补足)、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60%、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依实际情况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15个月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7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差额由保险基金补足)、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依实际情况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12个月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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