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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那么简单,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对这块有没有相关的约定。现在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约定,是视为买方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但是如...
如果您借名购买了商品房,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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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如果父母在婚前有明确表示的,按照其表示确定如果表示不明的,从社会常理出发,一般推定为赠与。若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借贷关系成立。当然,若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2、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3、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不属于诈骗,但是是存在风险的。法律规定的是推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全属状况与真实情况保持一致,因此,借名买房的,将来对于房屋的归属是极有可能产生纠纷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以子女名义买的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如果子女已婚的,在婚后以子女名义买房房产证只登记了自己孩子的名字,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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