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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以前在一家日本企业当出纳,后来日本企业关门了,他们的主办会计去了市里的开发区当会计,在新单位挪用公款炒股事发。现在公安机关调查主办会计...
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共秩序、良好习俗、社会和谐、民生稳定而自愿采取的行动,并与警察或其他部门合作进行调查。协助调查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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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公安机关需要当事人协助调查的,当事人不应该拒绝。但是,具体通知方式,应该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要撤销缓刑,将该罪与新犯的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撤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修正案(八)第十四条】
公安局让协助调查,说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就不是协助调查了,而是直接传唤。 协助调查,一般用于证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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