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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计算方法:包括三部份;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过渡性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存款额÷发放月数。特殊情况如下。一个是想提高养老品质,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我们希望省社保厅的领导长点心,对黑龙江省的退休人员的工资状况作个全面、细致的调研,研究怎样缩小差距,公平合理的调整退休人员的工资,按退休金的数额、年限合理调整,不要不顾绝大多数的根本利益,去人为地制造新的差距扩大化,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适当倾斜不是不考虑这部分人具体情况一律再增加一定的数额,因为近几年退休的高职人员在退休前的工作岗位已经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其退休后的退休金与同等年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基本相同,差距就在不同企业的企业效益不同所产生的差距,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效益好的企业近几年退休的高职人员退休金一般在4000--5000元左右,我们单位就是如此。但是在1990--2000年退休的高职人员的退休金比较低还不足3000元,所以要向倾斜要向这部分人适当倾斜还算合理点,总之,要合理公平。
这是退休后死亡,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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