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截止时间不一定是合同竣工时间。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时间,而合同竣工时间是预期或实际竣工的日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根据《最高人...
合同截止时间不一定是合同竣工时间。合同截止时间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时间,而合同竣工时间是预期或实际竣工的日期,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根据《最高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截止日期和合同竣工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的截止日期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以一个时间段或截止日期为表现,一般在施工合同中注明。实际竣工日期往往会引起争议。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项目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交发包人验收的日期。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原则2 0 0 4年1 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合同的截止日期不是合同的完成日期。合同的截止日期是指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协商确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终止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竣工时间,一般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商完成施工任务。一般而言,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但在实践中,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时间往往存在时差,因此确定竣工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计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违约金的金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明确规定了竣工日期。1、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确认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形式一般为书面,可为竣工验收登记表、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监理记录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在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4、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0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