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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形中可以退购房定金: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开发商逾期交付; 3、房屋质量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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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 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下列情况下,买方可以退房:1。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2。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房屋销售合同;3。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买方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就商品房而言,房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可以退房: 1、购房合同约定退房条件,符合约定条件;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房屋;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4、其他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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