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里电器着火了,造成经济损失,理清责任,谁的过错谁负责赔。 1、如果是因电力原因,民用电突然从220V升至380V以上导致火灾,经过有关部门...
如果是租客的原因,找租客索赔;如果是房子的问题(如电线老化起火),找房主索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楼下起火楼上被烧由中间房屋的所有者,过错方或第三者个人共同承担。若是失火房主也存在人为过错,比如不当使用电器等,则失火房主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楼下着火后给楼上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楼上要求楼下进行赔偿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但楼上不赔偿的话楼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积极地维权。
地震火灾等原因使得房屋发生损毁的,如果该房屋未曾交付给购房人的,由开发商对其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已经交房了,则其损失责任由购房人承担。但是如果是属于购房人自己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的,比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交房的,从违反约定之日起,其房屋损毁的损失由购房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一般是物业或者侵权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7人已浏览
2,386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6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