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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子属于你母亲和继父的共有财产,你继父将房子过户给他儿子就侵犯了你母亲的财产权,你母亲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过户或要求其儿子给予相应的补...
但是我还是有几点疑问: 一如果我母亲先过世,那B套房就只有我继父一人做主了,如果这时继父要把这套房用赠予或继承的方式指定只给他女儿,那我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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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所有权人为您继父的单位,您继父是承租人,对该房屋有使用权。既然您继父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可能过户到您母亲的名下。但是作为您继父生前的共居人,您母亲可向房屋产权单位请求变更承租关系,将您母亲变更为承租人。但您母亲户籍不在该房屋内,是否能认定为您继父在该房屋内的共居人不好做定论,且各地方对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规定不同。建议您母亲与原产权单位协商。
1、你对继承份的分配是正确的.2、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不能因婚姻自动充公。3、关于遗嘱,同等情况下,时间在后的为准;如果有公证,有没有公证的,以公证的为准。4、关于方法策略,我只能提建议供你参考。你可以打亲情牌,感动父亲。然后让父亲给你书面约定不转让动迁房屋并承认你的物权。之后到公正处办理公证遗嘱并载明不可撤销,但同时你要孝顺你父亲,拉近父子感情,我想你父亲这样做并不是你父亲的本意,但是你也不要因此与继母将关系搞僵。尽量将关系处理的非常融洽。 实在做不到,你可以现在就将关于你母亲的遗产继承问题解决。
1、房屋产权为父、母、次子三人所有,该遗嘱不考虑其他情况,也属于部分无效,父母不能通过遗嘱处分次子的产权份额。 2、遗嘱中,父亲处分其产权份额的部分应属有效。 3、遗嘱中,母亲处分其产权份额的部分争议较大,要视双方的证据综合判断。按日前的陈述,母亲未签字仅有盖章,不符合自己遗嘱要求;结合次女、女婿的证言,有可能被认定无效。 4、本案包含二次继承,第一次母亲2005年去世发生的继承,第二次父亲2011年去世发生的继承,二次应分开计算继承份额。其中:长子未与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其子女代位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因此,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要分时间段计算。 5、既然次子已起诉,只有收集证据,积极应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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