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合同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这种规定是违法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在三期结束后,单位因合同期届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怀孕被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不得在三期内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3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