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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等级需要准备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户口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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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女方需要准备的东西:《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再婚,顾名思义,就是再次结婚,也就是说,我们经常说第二次婚姻,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再婚的现象也可能更多,许多离婚的人希望通过再婚来改善他们的家庭,适合的人重新组合家庭。换句话说,再婚的概念意味着已婚人士在离婚后再次结婚,我们称之为再婚。但不是一个人再婚,双方都是再婚。如果你和你的配偶都已婚并离婚,那么你们两人的第二次婚姻都属于再婚,如果你结过婚再离婚,你的配偶没有结过婚,那么你们的婚姻对你来说是再婚。对于你的配偶来说,这段婚姻是你配偶的第一次婚姻。再婚是合法婚姻。如果你再婚,你仍然需要像在第一次婚姻时那样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您和您的配偶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1)双方的户口,如果您没有户籍证明,户口证明也可以;(2)如果双方的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处理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处申请临时身份证;(3)再婚方需要携带自己的离婚证。如果双方都属于再婚,双方必须携带双方的离婚证。因此,离婚后应保留离婚证明。(4)双方都需要有一份关于你的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书,这需要向村委会、居委会或你工作的单位开具有效证明。(5)婚前检查证明,如果您申请结婚,您需要提交婚前检查证明。如果您再婚,则无需再次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后,符合婚姻条件会立即帮助您登记结婚并取消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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