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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为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租住公租房,而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
可以,因为你是家属,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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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不能够转租给别人的,如果发现转租,可能会被要求退房。廉租住房租赁期限为一年。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上年度家庭收入情况,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对其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退房。
不能变更承租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不得变更承租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转租、转租或者改变租赁住房的使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退还低租金住房:(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租赁低租金住房的;(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支付低租金住房租金的。根据《低租金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转租、转租或者改变租赁住房的使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退还低租金住房:(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租赁低租金住房的;(2)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支付低租金住房租金的。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规定退还低租金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律、法规的规拒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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