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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80%本人工资,按月领取,广东户籍回原籍的话可以半年计发一次,离职可以计发10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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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9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医疗费:为就医实际花费的合理医药费 2、住院伙食补助:为用人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是为8个月本人工资,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黑龙江省的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均按全额的10%支付。
广东八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于4个月本人工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于15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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