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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协调,又称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根据1976年144日6年144日《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动标准公约》的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格局日益清晰,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这种新形势下,依靠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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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有:协商解除的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非法解除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什么? 概念: 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职业特性: 协调员充当“润滑剂” “企业和员工之间发生纠纷,主要是缺乏沟通渠道,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建立好的劳动关系,最后对簿公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说,其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少,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 早在2007年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发布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明确这一职业指的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 他们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关系的“润滑剂”,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使企业健康发展。
既然你已经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你们之间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至于能否参加重组则要看你们之间有无具体约定,还有就是你是以什么身份参加重组,因为所谓的企业重组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可以是资产重组,可以是债务重组,还可以是业务重组、人事重组等等,若是你要以劳动者身份参加人事重组,则应重新与公司协商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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