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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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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流程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提取额度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2、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提取时间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019年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1月13日,今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已达20元.43万人,提取金额20.60亿元,公积金年租金首次超过20亿元,创历史新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战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人才住房项目建设,促进南京人才扎根发展。首先,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将每月租金限额从900元提高到1200元,并向租户提供礼品包。为高水平人才提供更优惠的政策,为A、B、C对于高层次人才,每月租金提取限额提高到2400元,公积金贷款限额分别放宽到个人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人)的4倍、3倍和2倍。同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还推出了网上提取业务。本市各类无产权住房人才均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办理租房提取,在南京买房后也可以在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取钱"。数据显示,截至11月13日,今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金已提取20元.43万人,提取金额20.60亿元,同比增长125元%,创历史新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扎根南京的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快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17]99号),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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