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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无效,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
该规章制度违法。加班应付加班费。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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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购买一套一手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开发商的附件补充条款有许多霸王条款。请问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情况下我可以不签补充条款,只签买卖合同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如果是正式合同与补充条款一起签,那么正式合同是要签的,补充条款可以不签。当然,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可能买卖房屋的交易就无法完成了。建议将合同拿给律师看看。
1、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计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补缴; 2、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他们员工的社保应该由他们公司缴纳,你们只是代为缴纳,也就是说他们公司将自己的义务委托给你们代为履行,对于你们来说,需要跟他们公司签订一个“委托缴纳社保的协议书”,缴纳也是以他们公司的名义进行,你们与他们公司的员工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应该直接和他们公司的员工签。如果他们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规避法律义务的话,不管你们签什么协议,跟谁签的协议,因违法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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