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的;(3)婚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不予受理情形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办理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能到法院提起离婚纠纷之诉。 (2)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双方没有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