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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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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组长不代表用人单位,您可以找领导谈谈。另外,您现在在试用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该通知,书面或口头法律没有规定,您急着解除的话,口头通知即可,不需要书面形式。三日后您到点走人即可,这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条件:第一、确需裁减人员;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com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企业在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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