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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制性要求去劳动局审核; 一、劳动合同生效,只要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上公司的公章,劳动者签字确认以后,劳动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
一、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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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劳动者都有疑问。劳动合同可以重新备案吗?事实上,在当今生活中,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大部分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在签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备案。如果不及时备案,可以补充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报告。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就业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新招工或者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招用或者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备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7日内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二、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通过用工备案,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证,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备案后,是不需要解除备案的。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二、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通过用工备案,将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为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证,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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