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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
如果跳槽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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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因而使违约金在功能上具有了惩罚的性质。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更重要的判断依据是要有实际损失,赔偿金通常具有补偿的性质。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可能与约定的数额可能不一致,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商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余一切情况包括劳动者跳槽都不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高额违约金了。但是劳动者违背法律划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是《劳动合同法》也明确,有两种情形,劳动者跳槽时还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的。 一个就是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你可以和职工约定服务期约定违约责任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你的培训费用。 还有就是负责保守用人单位商业信息和知识产权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跳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也需要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只有两种情况会支付违约金~一种是培训费~但支付的不得超过培训费的总额~二是行业竞限~大部分情况是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单位发放了保密费的~你如果泄露了行业秘密~或则你到本行业其他公司(看情况而定)要支付~ 其他情况的违约金就是合同上有也是属于无效合同部分~ 那我是否需要签订这样的合同呢?请大家帮帮我啊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即使他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的告知义务,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是在他跳槽前必须注意的。当然,如果公司存在以下情况,那么,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相关规定员工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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