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申请补办报告;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三、补办流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备注: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办理机构领取)。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明(复印件);(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四)地籍图(原件二份);(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